以后在微信上说话要小心了

最高人民法院 12 月 26 日公布关于了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今后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根据该决定,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和电子文件: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这个公告、规定是啥意思?对我们以后会带来啥影响呢?综合了专业人士的分析和我自己的瞎琢磨,随便说一下。

现在这个时代,人们的生活方式已经和以前大不一样了。就拿人和人最频繁发生的沟通来说吧,以前靠写信、发短信为主的日子已经成为过去了,现在主要都是用微信、QQ 这些工具,大量信息沉淀在互联网上。在产生法律纠纷的时候,如果这些内容信息不能当做证据,不能被好好利用,确实有点不太合理。从这个新规定可以看出来,法院与时俱进了。

在之前,微信等聊天记录也不是完全不能被当做证据使用,其实一直可以使用,只不过因为没有明确的明文规定,在实际中存在着不确定性。比如说,同样的聊天记录,是否会被法院采纳,跟法官的经验、理解有很大关系。

以后规定出台之后,只要你能证明电子数据的真实合法,法院就会采纳作为证据。这对个人、律师、法官来说都是好事。

像我这种有洁癖、强迫症的人来说,用微信的时候,为了清净,经常会定期清理聊天记录。大部分人都有这个习惯吧,以后清理聊天记录的时候要慎重啊,一旦删了就没法恢复了。乱就乱着吧,这都是小事。对了,以后买手机的时候,别为存储心疼钱了,弄个大存储的手机才是王道啊。

以后微信是不是要加个新功能?删除聊天记录、清理缓存的时候加一个二次确认,保护一下手残党。

万一聊天记录删了或者换手机了怎么办,留着截图能行吗?

微信微博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话,最好能保留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即该手机的聊天记录原始记录,而非截图。

如果要截图,在截图的时候,可以同时做一个录屏的证据保存,以防手机丢失或者损坏。还有,在截图的时候,除了要截图聊天内容,还需要对聊天对象的基本信息界面截图或者录屏保存。聊天记录要做到前后连贯,不能截取片段断章取义。

如果微博微信聊天证据极为关键、非常重要,可以在第一时间拿着手机去公证处办理证据保全,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手机即可。

聊天记录能成为对你有利的证据,反过来说也能当做对你不利的把柄。以后多留个心眼,不要乱说话,别没事总在网上乱吐槽。

在网络上我特别烦那些个喷子、键盘侠,新规定出台之后,他们也该收敛点了吧,让网络环境更文明一点。

网络上不乱吐槽,在微信上也不能瞎哔哔,不要为了发泄就啥都说,对你打的字要负责任。发泄完之后是一时痛快了,你想撤回的时候可能已经来不及了,你说那就删了聊天记录吧,对不起,你只能删掉你手机上的聊天记录,别人手机上的记录你可删不掉。

那用昵称或者匿名行不行?你以为没人能知道是你,这和掩耳盗铃一个意思。在互联网上留下痕迹之后,真想查你是谁,分分钟的事。

另外,以后我们要更注意看好自己的手机,保护好各种账号安全,万一别人利用你的手机或者账号发了一些话,留下了把柄,将来你想证明不是你发的就会很麻烦。

今天这篇文章写得有点赶,大家凑合看看,主要想告诉你们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以前不是,今后更不会是,我们应该谨言慎行。

没准以后大家的微信聊天都可能变成这样: 你好,接下来你可以不回复,但是你的每一句回复都将会作为呈堂证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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