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尺寸标注的基本规则
1)机件的真实大小应以图样上所标注的尺寸数值为依据,与图形的比例大小及绘图的准确程度无关。
2)图样中的尺寸,以mm为单位时,不需标注计量单位的名称或代号,如采用其他单位,则必须注明相应的计量单位。
3)图样中所标注的尺寸,应为该图样所示机件的最后完工尺寸,否则需另加说明。
4)机件的每一尺寸,一般只标注一次,并应标注在反映该结构最清晰的图形上。
2.尺寸的组成
(1)尺寸界线 尺寸界线用细实线绘制,用以表示所注的尺寸范围。
(2)尺寸线 尺寸线用细实线绘制在尺寸界线之间,表示尺寸度量方向。
(3)尺寸线的终端有两种形式:箭头和斜线。
(4)尺寸数字 尺寸数字表示所注机件尺寸的实际大小。
3.常用的尺寸标注法
(1)角度
(2)直径和半径
直径、半径注出符号“ɸ” 、“R”。球面应在符号“ɸ” 、“R”前加注符号“S” 。
当圆弧的半径过大或在图纸范围内无法标注其圆心位置时,可用折线形式表示尺寸线。若无需表示圆心位置时,可将尺寸线中断。
(3)小间隔、小圆和小圆弧
(4)弦长和弧长
标注弦长尺寸时,尺寸界线应平行于该弦的垂直平分线。标注弧长尺寸时,尺寸线用圆弧,尺寸数字旁边应加注符号“⌒”,尺寸界线应沿径向引出。
(5)对称机件
(6)正方形结构
剖面为正方形时,可在正方形边长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或用“B×B”注出(B为正方形的对边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