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单一职责原则
一个类只负责一种职责,只有这种职责的改变会导致这个类的变更。绕口一点的正统说法:不要存在多于一个原因导致类变更
假如:类T 负责有两种职责 P1,P2;当P1发生改变时,需要修改类T,这时候可能会对P2造成影响。
所以不要为了图代码量少,二将不同职责放入到一个类里面。
2 里氏替换原则
只要父类出现的地方,都可以用子类替换,并且不会对程序造成影响,在实现上来说就是子类不要覆盖父类的非抽象方法,但可以重载。
重载时需要注意,入参的要求要比父类宽松(保证可以进入),返回要比父类更加严格(保证出去不会有问题),这也正是实现里氏替换的基础。
3 依赖倒置原则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翻译一下就是面向接口编程;接口一般是行为的集合,也就是尽可能的对行为抽象。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4 接口隔离原则
翻译一下就是接口的功能尽可能单一,接口本质上是两个类之间关系的纽带,关系中不需要有的,在接口中不应该体现。如:A 通过接口I依赖B,假如接口I中有A 不需要的方法,那么这个接口就是不合理的,B必须要实现这个不需要的方法,徒劳无功。
5 迪米特法则(最少知道原则)
也就是说一个对象要对其他对象保持尽可能少的了解,即低耦合性,低耦合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代码的可复用性。这个实际上是针对被依赖的类来说的,对于被依赖的类,尽可能的将复杂的逻辑封装起来,对外只提供public方法,外部不需要知道内部的逻辑。
6 开闭原则
尽量通过扩展来面对需求的更改或者系统的变化,尽量不要对原有内容修改。
7. 合成复用原则(重要,不属于6大原则)
尽量使用对象组合、聚合,而不使用继承关系达到代码复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