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JS并不是一个真正的面向对象的语言但是我们通过一些方法也是可以实现JS的一些面向对象的设计的。常见的构造函数有很多模式有构造函数模式、原型链、工厂模式等等。但就是因为多让我这初学者看起来无比吃力,理解起来都是很困难,在此推荐一种比较常用的模式->组合模式:

////定义一个Person类
function Person(name,age,job){     //JS里面无论什么类型都是function
this.name=name;                          //定义变量(每个实例单独存在的)
this.age=age;
this.job=job;
}
Person.prototype={                       //公共方法(引用的是同一个地址,所有通过prototype引用的类型也被称为原型方法,是每个实例都会存在的方法)
constructor:Person,      
sayName:function(){ alert(this.name) };
};
var person1=new Person("fzh",22,"实习生");
var person2=new Person("路飞",19,"想成为海贼王的男人");
alert(person1.sayName()+" and "+person2.sayName());  //fzh and 路飞

在上面的代码中。我已经定义了一个名为Person类型的方法。

注解:在上面的代码中Person.prototype={}(红色的这句需要重点看一下)在这里Person.prototype={}是被重写掉。需要重新指定一下他的构造函数,不然在默认的情况下Person.prototype是自己指定Person的。当然如果嫌麻烦的话可以直接定义:

Person.prototype.sayName=function(){ alert(this.name) };

JS定义对象是个很繁杂本人只是把自己的认识写上来供大家看下,如果写的不好,望请大家勿喷。有什么错误,望请大家指教。




////定义一个Person类
function Person(name,age,job){     //JS里面无论什么类型都是function
this.name=name;                          //定义变量(每个实例单独存在的)
this.age=age;
this.job=job;
}
Person.prototype={                       //公共方法(引用的是同一个地址,所有通过prototype引用的类型也被称为原型方法,是每个实例都会存在的方法)
constructor:Person,      
sayName:function(){ alert(this.name) };
};
var person1=new Person("fzh",22,"实习生");
var person2=new Person("路飞",19,"想成为海贼王的男人");
alert(person1.sayName()+" and "+person2.sayName());  //fzh and 路飞

在上面的代码中。我已经定义了一个名为Person类型的方法。

注解:在上面的代码中Person.prototype={}(红色的这句需要重点看一下)在这里Person.prototype={}是被重写掉。需要重新指定一下他的构造函数,不然在默认的情况下Person.prototype是自己指定Person的。当然如果嫌麻烦的话可以直接定义:

Person.prototype.sayName=function(){ alert(this.name) };

JS定义对象是个很繁杂本人只是把自己的认识写上来供大家看下,如果写的不好,望请大家勿喷。有什么错误,望请大家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