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项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系统正式接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报考时需要进行实名认证,如报考人员遇到实名认证失败的问题,请进行如下操作: 

自然人实名核验失败,可以到应用商店下载 CTID APP,通过开通网证解决;也可以下载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点击首页右上角的“+”,点击网证,开通网证。建议报考人员使用nfc功能的安卓手机,通过读取身份证卡片开通。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二、报考条件及聘任规定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不受学历、资历等条件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计算机和软件专业实施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获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务试行条例对学历、资历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取得初级资格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取得高级资格,可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