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3000元起开新车?毛豆新车网被指“以租代购”_毛豆新车网


来源 | 北京时间财经

作者 | 谭孜


欺诈消费者?

首付3000元起开新车?毛豆新车网被指“以租代购”_毛豆新车网_02


“警察过来抓他们,他们报假警。”近日,一条消费者维权的新闻在抖音上热播。视频中,一位廖姓男子指控毛豆新车网宣传与事实不符,欺诈消费者。

“首付3000元起开新车!超低月供!”毛豆新车网的广告赚足了公众的眼球。买车门槛这么低?结果却是“买车变租车,月供变月租。”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铭律师对时间财经表示,毛豆新车网的广告词与事实严重不符,涉嫌虚假宣传。

对此,毛豆新车网方面回复时间财经称,郑州这些用户大多表示,自己不知道是融资租赁模式购车的,想退车退款,但是用户其实之前都有签合同,合同也是很明确的写了模式和各项费用。但是用户都是在还款几个月,刚好疫情的时候来表示不认可这个模式,要退车退全款(包括给银行的利息)。

毛豆新车网方面还表示,“我们在广告上打出来的‘包购置税’,也是在这句话前面有写清‘低至3000元包购置税和首月保险’。是包含在里面的意思,不是说用户不用给这些钱了。这个肯定不存在虚假宣传,买车需要交购置税这个事情,是每个人都知道的。”

黑猫投诉显示,用户对毛豆新车网的投诉要求主要是“退款、过户、退车”,截至4月13日08:00,毛豆新车网投诉量已超800次。

首付3000元起开新车?毛豆新车网被指“以租代购”_毛豆新车网_03


虚假宣传?

近日,毛豆新车网屡遭媒体曝光。

据河南民生频道《大参考》栏目报道,廖先生就是在“包购置税首年保险”的吸引下,到毛豆新车网买车。结果发现:所谓的3000元首付,指的是押金;包购置税也并非免费,而是费用包含在贷款中;而提的新车,也不在自己名下,而在瓜子二手车公司旗下。

廖先生带着记者去讨说法,却被毛豆新车网员工“报警”。于是,就发生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其实,廖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贵阳的消费者史女士通过广告了解到在“毛豆新车网”可以低首付购买新车。向销售员简单咨询后,她付了两万六千元首付款,购买了一辆总价格为二十三万元的本田雅阁汽车。让史女士没有想到的是,新车的行驶本办下来后,户主的名字也是“瓜子二手车”。

史女士表示,从她走进“毛豆新车网”贵阳门店到付款出门,销售员从未提起过“租车”二字。当她要求签署合同时,对方表示会在提车时提供合同,但至今也没有一份纸质合同给她。

4月7日,一网友在黑猫投诉称,“毛豆新车网,销售用诱骗的方式让顾客在手机上面签字然后付款。最后钱到毛豆公司了,车主对于这个毛豆新车网公司的情况一点都不了解。消费者买车变租车,还要交贷款,还要交利息,车的保险还不是车主,我想问毛豆新车网这样车主花钱买这样的车一点保障都没有那买了干嘛呢。”

首付3000元起开新车?毛豆新车网被指“以租代购”_毛豆新车网_04


过户风险

“该贷款属于汽车抵押贷款,而汽车却不在我名下。”于是,廖先生决定反制:拒绝还贷并向银保监会举报微众银行违规放贷。举报效果显著。之后,微众银行打电话给廖先生说:“这笔贷款已让瓜子方面结清了。”

那么,廖先生的反制策略是否可行,会不会因此产生征信风险?赵铭律师表示,廖先生的银行贷款已被瓜子还清,就无信用风险。

但是,“如果银行贷款没被还清,用户依然会存在信用风险。因为贷款合同的责任主体是用户,用户一旦签了贷款合同就表示认可相关约定。”赵铭律师说。

“至于银行放贷是否违规,这个责任主体是银行。”赵铭律师认为,在确认没有签贷款合同的前提下,银行给用户放贷或涉嫌“违规放贷”。如果是有替代用户签字的情况,不光是违规,就可能还存在违法犯罪行为。

虽然廖先生已无需还贷之忧,但是他从毛豆新车网提的车依然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因为如果该车一旦被毛豆新车网找到(收回,编者注),廖先生的几万块钱可能就要打水漂。

对于这种情况,赵铭律师表示,虽然没有银行贷款了,但是廖先生与真正车主之间的关系没有转化。同时,廖先生与毛豆新车签的融资租赁合同就会发生变化。对于廖先生来讲,是否继续履行协议,还是要变更、转换成真正意义上的租赁?合同里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双方就要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院就要根据具体使用期限、缴纳的费用以及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审判。

根据合同法,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可以说,融资租赁合同是消费者成为车辆买受人的可能性的合同。

毛豆新车网方面表示,法院方面认融资租赁是买车,而不是租车,用户其实是每月还月供的。车子最终还款完成也是要过户到用户名下的,所有权也是用户。

但是,赵铭律师提醒消费者:如果购买的新车不在自己名下,存在过户风险。比如,一旦车辆注册主体破产,车辆就可能被其它债权人给执行,用户前面交的钱可能打水漂。此外,因为车辆没有过户,用户与公司实际形成的是一种债权关系。如果车辆注册主体一车多卖的话,未来你可能只能追债权,却无法追得这辆车的物权。也就是说,如果车不在自己名下,未来可能会有人找你提车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