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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9月更新)
参加上海市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使用。
每科目一份,务必携带,填写完整并主动交予监考人员。
本人(姓名: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准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 )是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考试名称,如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经济师等)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充分了解考试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和措施,并且在考前14天内按要求监测体温,进行自主健康监测。经本人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各项防疫安全要求,不存在任何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二、本人考试当天自行做好防护工作,提前抵达考点,自觉配合体温测量和防疫检查。
三、本人接受并如实回答以下流行病学调查,保证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1.考前14天内,是否接触过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已知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
○是 ○否
2.考前14天内,若接受过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检测结果是否为阳性? ○是 ○否
3.考前14天内,是否有外省市旅居史? ○是 ○否
4.考前14天内,是否到过或途经本市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外省市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 ○是 ○否
5.考前21天内,是否有国(境)外旅居史? ○是 ○否
6.考前14天内,是否有以下症状? ○是 ○否
若填写“是”,请在□内划√。
症状:□咳嗽 □咽痛 □呼吸困难 □呕吐 □腹泻
7.是否曾被确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排除者、确诊病例康复者?
○是 ○否
若填写“是”,请填写确认为上述状况的日期: 年 月 日
8.考前14天内是否出现体温≥37.3℃的发热症状? ○是 ○否
9.考前48小时内,是否在本市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且结果为阴性? ○是 ○否
如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愿承担相应后果及法律责任。
考生签名: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