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合格考生:
2011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资格(水平)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凡数码照片审核通过,其合格证书和合格人员信息表已办好。有关合格证书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看证书制作情况:
各位合格考生应登陆福建信息教育网报名平台,从“成绩、证书查看”按钮点击进入后,查看办证照片审核结果。凡数码照片审核通过或已补交相片的考生,其合格证书已制作好;凡数码照片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其证书尚未制作,需补交本人2寸彩色照片1张。请应补交相片者于2012年5月30日前将本人2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应写上姓名和证书管理号)交或寄到省软考办以办理合格证书(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2号楼415室,邮编:350001),逾期未交者,视考生本人放弃办理合格证书,今后将不再给予补办证书。
二、领取合格证书:
省直合格考生:1、福建电子信息教育中心(省软考办)报名点考生请于4月23-28日下午上班时间(14:30-17:30)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省软考办领取,逾期仅限每周五下午领取,证书由他人代领的出示持证人身份证外还须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2、福州各院校报名点考生:到本人所选的院校报名点领取证书。
各地市合格考生:请注意当地人事部门通知,或与报名点联系。
省软考办的办公地点:福州市东大路73号省直机关东湖大院2号楼415室(原东湖宾馆内)。
三、邮寄证书服务:
因有部分考生提出证书邮寄的要求,我办决定自4月23日至5月20日,为选择“福建电子信息教育中心(省软考办)”报名点领取证书确有困难的考生开放软考证书申请邮寄服务。邮寄申请登入网络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申请,因软考证书丢失不能补办,证书邮寄具有丢失的风险,我办不鼓励考生进行证书邮寄,请各位合格考生慎重决定。证书邮寄免责声明:若因考生邮寄地址填写错误、不准确或邮局、接收方出错等原因,造成的证书丢失、未能按时收到证书等后果,其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并不能补办软考证书,我办不承担任何责任。
福建省软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