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wikipedia,说可控性(Controllability)是控制系统一个重要性质,例如,带反馈的不稳定系统可以使之稳定;优化控制。可控性 表示系统在其配置空间中,只用允许的操作进行调整的能力。一般有三类:
1.状态控制:譬如复原(reset)信号在任何系统状态下都可以使系统回 到初始状态。这就是一种状态控制。
2.输出控制:譬如在过去的铁路信号系统中,任何继电器不能吸起或不能落下,都必须显示红灯。这就是所谓故障- 安全原则。这是一种输出控制。
3.行为构架中的控制:一个行为的过去部分,在当前状态下,与任何未来的部分连接起来是被允许的系统行为的一部分。
    对于互联网,我们可以用下图来表示。其中的大圈表示全球所有互联网基础设施,各个层次、软件硬件、各个地方,通信、计算的各种基础设施,多得很,我不知道 总价值有多大;周围是使用各种终端的用户,用户数光是中国就有4亿多,全世界应该有上10亿。如果把整个互联网看作一个系统,这个系统很大。包括全球;包 括那么多国家;包括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包括那么多民族。
    现在说可控。这个大系统由谁来控?我想达不成一致。如果由某些人控制其中的一部分,这是可能的。但是,这些控制必须有全局的协议,大家商量好,才能可行。 否则,任何人随时、随处的互联就达不到。在上世纪90年代,有人提出过“主动网”(Active Netwrok),让人人都可以参加控制。这种控制必须是严格受限的,而这些限制又需要控制。这在逻辑上形成循环。
    传统的电信管理网和现在的网管,是为了管理网络,而不是控制网络。有人说:“IP网是没有警察的网络。”这话很对。警察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互联网牵涉这 么多国家,怎么能有共同的警察?
    去年在美国有人提出问题:奥巴马总统有没有权在紧急情况下关闭美国国内的互联网?这可是一个大问题。美国总统拿着核武器的钥匙,他有权控制是否使用核武 器,但是他有没有权决定用不用互联网却是个大问题。这需要法律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