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间关系概括来说存在三种:依赖、聚合和继承。它们的耦合度(模块与模块之间信息或参数之间依赖的程度)依次增加。
1. 依赖
即uses-a的关系。对于两个相互独立的对象,当一个对象依赖于另一个对象的服务时,这两个对象之间变现为依赖关系。比如将人作为一个对象,船作为另一个对象,人要实现过河这 个方法时就必须依赖船这个对象,将其作为方法参数或者局部变量。则这两个对象之间就存在依赖关系。这种依赖关系一般都是短暂性的,一旦以依赖关系为基础的功能执行完毕之后,就会自动解除这种依赖。具有一定的偶然性。简单的来说依赖关系也就是一个类的方法操纵者另一个类的对象就说明两个类之间存在依赖关系。例:
class A{
public void fun(B b){
//将B的对象作为参数使用
}
}
A中的fun()把B的对象作为参数和局部变量使用。UML图如下:
2. 聚合关系
即has-a的关系。聚合关系是关联关系的一种,耦合度比关联关系强,他们的代码表现相同,仅在语义上有所区别:关联的对象之间是平等关系,而聚合关系的对象之间存在包容关系,它们之间是“整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
UML图如下:
3. 继承关系
即is-a的关系,或者说是一般和特殊的关系。继承是类和类之间的父子关系,子类继承父类的所有属性和方法。耦合性较关联关系更强。继承类必须使用关键字extends或者直接使用匿名内部类来代替继承。代码块如下:
class A{ }
class B extends A{ //B类继承A类所有的属性和方法 }
UML图如下(学生和教师继承人的一些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