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目甲将吾架空(提拔为副总,却不说干什么),吾不知道他怎么跟另外两个股东商量的,是不是说了目的。当时头目甲当着几个人的面,提出两个谬论:
今后汝不得干涉研发。为什么呢?既然任命了一个人,就要放权给他。这话本身是没错的,放权不是不管。而头目甲本身不管事情,任由他提拔的研发总监带着研发放羊。
要层次化管理。他举例说,比如快递,从小点一级一级向上。这也是荒唐可笑的。现在快递实际上是各运转中心互相发货,并不是从最小网点一直运到全国网点的。再说公司就十几个人,有多大的事情需要向上汇报?
这两个错误错在哪里?错在不关心工作产出,真实目的是为了架空吾,将吾逼走。可惜当时没明白过来。今年7月明白了,马上就准备走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