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中国联通与网宿科技共同出资成立的云际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揭牌,并同步发布了三款产品。云际智慧注册资本5亿元。网宿科技持有42.5%的股权,联通创投持有42.5%的股权,网智通持有云际智慧15%的股权。
云际智慧的混改背景
2016年8月19日印发的《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中明确,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不高于1%;保证国有股东控股地位,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34%。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以“管资本”为主要方向。
随后2018年9月18日发布《关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若干政策的意见》,包括9项具体内容。其中,员工能进能出、员工持股试点企业不受数量限制、集团公司层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行更灵活的工资总额管理制度等备受关注。
聚焦国内三大运营商中,中国联通是规模最小的也是最早启动混改的一家。寄希望于通过混改提升运营效率,实现逆袭,随后陆续引入包括腾讯、百度、京东、阿里巴巴等在内的多家战略投资者。目前混改渐入佳境,官方数据显示,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77%,净利润同比增长116.6%,远超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
尽管发展迅速,但中国联通的宽带用户规模和增速均明显落后于另外两家。截至2018年底,中国电信有线宽带用户数为1.45亿户,全年累计净增用户数为1226万户,中国移动的这两个数字也分别达到1.56亿户和4400.3万户,而中国联通这两个数字仅分别为8088万户和434.1万户。
中国联通面对的竞争和地位非常严峻,即将到来的5G与物联网、AR/VR、超清/互动视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融合,将会创造出三大应用场景:即超大移动宽带、海量机器类通信和超低延时高可靠传输,这三大应用场景都需要大量的边缘计算。5G和边缘计算是实现联通弯道超车的关键。
云际智慧将专注于CDN(内容分发网络)、边缘计算等领域的技术创新,为4K、8K、VR等超高清视频产业,以及人工智能等领域提供CDN以及边缘计算能力。云际智慧已经完成了CDN节点下沉技术方案验证,在网络访问速度和性能提升方面十分明显。并将在2019年实施边缘计算能力的储备,等到2020年5G商用后,再把下沉的CDN节点进行边缘计算能力的改造、优化、升级。
云际智慧将作为中国联通唯一的商用CDN产品运营支撑平台,其将充分整合联通强大的基础网络、遍布全国的营销服务体系,以及网宿在CDN领域领先的技术研发和运营能力,着力打造新一代的CDN网络应用基础设施。
云际智慧的意义对于联通不言而喻!
权力架构
在云际智慧的股东结构中,值得关注的是厦门网智通科技,其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温宁瑞,有限合伙人是孙孝思。由温宁瑞担任云际智慧的董事长,孙孝思任副董事长。查看二人之前的履历,温宁瑞为中国联通市场部总经理,孙孝思是网宿科技助理副总裁。
在云际智慧的股权结构中,网宿持股42.5%,联通持股42.5%,网智通持股15%。网宿与联通持股比例均等,由于网智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温宁瑞,其投票权猜测应倾向于联通,(具体还需视相关的约定)。根据云际智慧《公司章程》的约定,云际智慧股东会会议表决时,需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亲自出席或派代理人出席)同意方可通过。
同时,根据云际智慧《公司章程》,云际智慧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联通推荐3名董事,网宿推荐2名董事,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股东会选举确定。董事会决议的事项必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基于上述安排,云际智慧由网宿投资及联通创投共同控制,云际智慧属于网宿与联通的合营企业,不纳入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所以在股东会和董事会层面,意味着任何一方均无法左右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权力配置均衡,这也赋予了董事长很大的空间,有利于保持云际智慧在战略层面的长期稳定。在执行层面,由现任网宿科技CDN 事业部总经理黄莎琳出任总经理,则充分体现了网宿科技的重视,如其董事长刘成彦所言,网宿科技愿意利用在CDN业务中积累的技术、产品、运营经验,全力支持云际智慧的发展。
创始人制度
云际智慧董事长温宁瑞表示,云际智慧的成立是联通混改战略中具有突破意义的一次尝试,所实行的创始人制度和股权激励机制,能够充分聚集人才,并激发其积极性,实现自主创新,驱动发展。
孙孝思表示,云际智慧创立之初就考虑到员工激励机制设置的问题,股权激励等制度设计也能够更好聚集人才,发挥人才主动性,使公司更具市场竞争力。
正副董事长的言辞体现了联通在混改上的战略设计,可以参考《中国联通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关情况的专项公告》,其中的第四、五项措施摘录如下:
四、拟建立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治理机制。包括拟优化董事会组成结构,落实董事会职权;拟加强经理层建设,探索市场化管理等。
五、拟建立员工与企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市场化机制。包括打造核心人才体系,促进专业结构转型;拟建立股权激励机制,努力实现股东、公司、员工利益一致;拟以业绩为导向优化薪酬内部分配机制和约束机制等措施。
对于创始人制度的理解,小编在网上搜遍资料,也没有找到对应的解释,真是为难,只能试图去理解了。ˇ0ˇ,百度百科上对于创始人的定义是指事件的发起人,第一人提出事件概念,或事物缘起的第一人,或机构创始人、创办人,或一种独创性学说、理论创始人之一。那么狭义地理解到公司主体上,创始人是一个公司的主力创立人。
既然是创始人,必然对公司的经营承担主要的风险和报酬,一般也是主要出资人,但对于联通主导的业务探索,自然人显然不太可能成为主要出资人。从联通混改的上述《专项公告》思路来看,要激发内部创新创业动力,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性方案乃至孵化项目公司,加强经理层建设,探索市场化管理,以建立员工与企业利益共享、风险共单的市场化机制,调动体制内积累的人才和智慧,激活体制内的管理和活力,打通体制内外的互动,也推动央企更加市场化经营,通过赋予关键管理人员以股权,充分调动自主性,通过由员工参股的有限合伙企业投资目标公司,由关键管理人担任普通合伙人,主要以非现金方式出资,体现智力成果和管理的价值,以有限合伙人提供主要的投资资金,使智力资本成为一项关键投入,体现智力资本的价值。
综上而言,创始人制度是结合了创始人+有限合伙人企业分别在人才激励和风险管控的优点的一种制度安排,让员工以创始人的身份主导企业经营,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量化智力资本,并在股权架构和激励机制上进行相应的制度安排。
结语
创始人制度安排确实是一次具有突破意义的尝试,类似的央企混改上的尝试,不仅激活了体制内的活力,也促进了国企民营的交融发展,让整个经济更加市场化开放运行。相信云际智慧在制度创新上还有后续的安排,也会提供越来越清晰的可借鉴的方法。
祝愿云际智慧在边缘云技术和市场有所突破,助力中国联通在物联网时代取得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