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选条例发布,对比其中的标准,发现原来个人综合素质那么低(只有三个条件满足)。
以下标准不知道你满足了几个。
PS:一切评选条件必须要有书面证明才算!
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选条例
 
一、 参评对象:参评对象无名额限制,凡我省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均可参评“综合素质A级证书”。
二、 参评条件
1、            参选基准:学业成绩优良,身心健康,无处分记录,曾获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奖学金)一次以上。
2、     评选条件:
(1) 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受校级以上表彰。
(2) 获‘挑战杯“等全国性科技竞赛鼓励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3) 在市州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校级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在省级或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其他类文章1篇以上。
(4) 文体活动中,获市级或校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5) 获国家级英语证书或计算机二级或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
(6)         取得第二学位或第二专业学习并毕业。
(7)         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获校级以上表彰,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等。
(8)         取得会计、秘书、程序员、运动员等国家级证书(不包括英语和计算机)。
(9)         担任班长、团支书或校院(系)团学组织部长级以上职务或担任校级学生社团负责人(含副职)以上职务。
(10)    在其它方面(不含一至九项)有突出事迹或受到省级以上奖励的,请单列申请,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列评选项目中满足5项(含5项)以上的大学本科在校学生和满足4项(含4项)以上的大学专科在校学生。
三、             评选程序:本人申请(附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党、团、学组织审核确认,团省委、省学联终审确定。
 
 
附件2
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分项目表
 

 

项目
参   评   事   项
在满足项目栏划“∨”
参选基准
学业成绩优良,身心健康,无处分记录,曾获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奖学金)一次以上
 
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受校级以上表彰。
 
获‘挑战杯“等全国性科技竞赛鼓励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在市州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校级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在省级或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其他类文章1篇以上
 
文体活动中,获市级以上奖励或校级一等奖
 
获国家级英语证书或计算机二级证书或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
 
取得第二学位或第二专业学习并毕业。
 
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获校级以上表彰,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等
 
取得会计、秘书、程序员、运动员等国家级证书(不包括英语和计算机)
 
担任班长、团支书或校院(系)团学组织部长级以上职务或担任校级学生社团负责人(含副职)以上职务
 
在其它方面(不含一至九项)有突出事迹或受到省级以上奖励的,请单列申请,附有关证明材料
 
 
注:1、所有奖项须是大学期间获得。
  2、第十项中有不同类别的突出事迹或奖励的,最多可算两项计入。
原来我的综合素质那么低,自评一下你能达到几个?_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