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为何要重复交医保和新农合
提交时间:2012-12-18 12:34:10
枝江市卫生间局: 我是枝江市农村户口,现在城区一家企业上班,在公司已买了“五险一金”,可父母在村里交农村合作医疗时,还必须把我的也交一份,否则全家都不能买。国家政策明文规定不能重复参保,并且新农合为自愿参保,人尽皆知,可在执行的时候就走样了,变成了强制参保,明摆着欺负农民!!!请问贵局:我重复参保了能重复享受保障吗?请贵局作出解答和解释。
提问者:行云流水  


 
  枝江市卫生局回复
关于农民工对新农合参保政策来信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北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新农合农民个人筹资工作的通知》鄂卫通[2012]472号文件精神,第四条规定:要严格执行以家庭为单位参合的政策规定,并做好与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信息沟通,认真核对参合人员,避免重复参合参保。所以在农民出示了参加城镇职工或者城镇居民医保的依据后,可以不参加新农合,同时不影响家庭其他成员参加新农合的权利。
市卫生局已和新农合征收主体市财政局取得联系,对于你来信中提到的问题,已再次对征收单位进行强调。
感谢你对卫生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回复时间:2012-12-24


 
  来件人对枝江市卫生局回复的评价
贵局的回复来的迟了,今年已经交过了。不知能退否?我用什么证件才能证明我已经交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到社保局开证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