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NU计划——自由软件运动

     GNU是“GNU's Not Unix”的递归缩写。GNU计划,又称革奴计划,是由Richard Stallman在1983年9月27日公开发起的。它的目标是创建一套完全自由的操作系统。

     1985年Richard Stallman又创立了自由软件基金会(Free Software Foundation)来为GNU计划提供技术、法律以及财政支持。

    到了1990年,GNU计划已经开发出的软件包括了一个功能强大的文字编辑器Emacs,GCC(GNU Compiler Collection,GNU编译器集合),是一套由 GNU 开发的编程语言编译器。以及大部分UNIX系统

Linux学习之路——开篇_GPL

GNU操作系统的内核Linux

程序库和工具。唯一依然没有完成的重要组件就是操作系统的内核(称为HURD)。

    1991年Linus Torvalds编写出了与UNIX兼容的Linux操作系统内核并在GPL条款下发布。Linux之后在网上广泛流传,许多程序员参与了开发与修改。1992年Linux与其他GNU软件结合,完全自由的操作系统正式诞生。该操作系统往往被称为“GNU/Linux”或简称Linux。


GNU 包含3个协议条款,
GPL:GNU通用公共许可证(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LGPL:GNU较宽松公共许可证 (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 ,旧称 GNU Library General Public License (GNU 库通用公共许可证);
GFDL : 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 )的缩写形式。
这里指的自由,并不是价格免费,这和价格无关而是使用软件对所有的用户来说是自由的。GPL
Linux学习之路——开篇_GNU_02

Linux内核的缔造者Linus Torvalds

通过如下途径实现这一目标:
1.它要求软件以源代码的形式发布,并规定任何用户能够以源代码的形式将软件复制或发布给别的用户。
2.如果用户的软件使用了受 GPL 保护的任何软件的一部分,那么该软件就继承了 GPL 软件,并因此而成为 GPL 软件,也就是说必须随应用程序一起发布源代码。
3.GPL 并不排斥对自由软件进行商业性质的包装和发行,也不限制在自由软件的基础上打包发行其他非自由软件。
由于GPL很难被商业软件所应用,它要求调用它的库的代码也得GPL,全部开放,并且一同发布,不能直接连接。所以后来GNU推出了LGPL许可证

在GPL与LGPL许可证保护下发布源代码的结果很相似,对旧代码所做的任何修改对于想知道这些代码的人必须是公开的,唯一真正的不同之处在于私人版权代码是否可以与开放源代码相互连接,LGPL允许实体连接私人代码到开放源代码,并可以在任何形式下发布这些合成的二进制代码。只要这些代码是动态连接的就没有限制。(使用动态链接时,即使是程序在运行中调用函数库中的函数时,应用程序本身和函数库也是不同的实体)


自由软件的定义

“自由软件” 是权利问题,不是价格问题。要理解这个概念,自由应该是“言论自由”中的“自由”,而不是“免费啤酒”中的“免费”。
自由软件关乎使用者运行、复制、发布、研究、修改和改进该软件的自由。 更精确地说,自由软件赋予软件使用者四种自由:
不论目的为何,有运行该软件的自由(自由之零)。
有研究该软件如何运行,以及按需改写该软件的自由(自由之一)。取得该软件源代码为达成此目的之前提。
有重新发布拷贝的自由,这样你可以借此来敦亲睦邻(自由之二)。
有改进该软件,以及向公众发布改进的自由,这样整个社群都可受惠(自由之三)。取得该软件源码为达成此目的之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