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ve Commons (创作共用) 是网络上的数字作品(文学、美术、音乐等)许可授权机制,它致力于让任何创造性作品都有机会被更多人分享和再创造,共同促进人类知识作品在其生命周期内产生最大价值。 “创作共用”由CreativeCommons.org发起,并在全球越来越多地区被广泛采纳,CNBlog.org是CreativeCommons.org在中文领域的授权机构,负责管理、维护和提供
繼續提倡,可用下列十個要件加以說明。 程式原始碼(Source Code) ,如預處理器(Preprocessor)必須允許程式的修改與衍生作品的產生;在此所謂的衍生作品,定義上與我國著作權法對於「衍生著作」的定義並不完全相同。依據我國著作權法第6條第1等要求;但是,在開放原始碼的定義上,只要對原程式加以修改,不論是否已達「另為創作」的程度,例如去除臭蟲(Bugs)可以禁止他人以修改的
星期四早晨,Slashdot("news for nerds"站点),宣布Bruce Perens已经退出OSI(Open Source Initiative),一个十一月份成立的号称要"拥有和保护开放源码商标"的非赢利组织。 因为Perens是最初注册"open source"商标的人,所以这条消息在开放源码界和Slashdot的读者中间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社会上有些人非常热衷于区分"自由软件"与"开源软件"这两个概念。我不由得诧异,两者的区别很重要么? "自由软件"这一名字来源于Richard Stallman。当他辞去在麻省理工的工作,推出GNU计划并开始编写后来成为自由软件社区的核心软件:emacs,GNU C编译器(gcc),C语言标准库以及其他软件时,便采用了这一词汇。 Richard希望给予用户充分的"自由",于是命名GNU
项目中,我们是不提倡申请软件专利的,即使申请,我们也希望在您申请后自动放弃你的权力。 软件专利权会极大的伤害Oss项目后,企业就无法通过创新来得到应得的利益。我们说一般的像点子或方法类创新是容易被模仿的,在中国还无法对这类创新申请专利,所以做成开源让别人学习没关系,别人不过在跟着你走而已,让别人来学习你,你会有很多其他方面的优势可以利用;像独特的数学算法、超级复杂的软件如果你有能力自己开发,那你
近日,一项名为BRR(Business Readiness Rating,商业就绪分级)的新开放标准模型计划备受关注,该计划由卡内基·梅隆大学西部的开放源代码研究中心、O'Reilly CodeZoo、SpikeSource及Intel公司联合发起,其意图是使整个开源社区(包括企业用户和开发者)以标准和开放的方式来对开放源代码软件进行评级,以方便对开源软件的评估并促进其应用…… 评估软件对于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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